维A酸,分子式为C20H28O2,是体内维生素A的代谢中间产物,主要影响骨的生长和促进上皮细胞增生、分化、角质溶解等代谢作用。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2],寻常痤疮、银屑病、鱼鳞病、扁平
剂量与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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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10mg/次,2~3次/日。外用,0.05%~0.1%霜剂或软膏。局部涂擦,1~2次/日。
维A酸对正常人黑色素细胞酪氨酸酶活性和黑色素成分都无影响。当皮肤发生生理性老化、或受药物、紫外线辐射及创伤伤害时,维A酸可纠正或预防有害因素对真皮结缔组织生化成分及形态结构引起的异常,刺激皮肤细胞外基质蛋白合成,在真皮上部加速形成新的结缔组织带,并可提高伤口部位的张力强度。维A酸对正常皮肤胶原合成无影响。此外,维A酸对白细胞趋化有抑制活性,从而起到抗炎作用。维A酸对皮脂腺及其分泌无直接影响。 毒理学:口服维A酸对实验动物(包括小鼠、大鼠、地鼠、兔、猴等)和人都有很强的致畸作用。皮肤局部外用维A酸对处于胚胎敏感期的小鼠、大鼠、地鼠、兔母体有明确的胚胎毒性及致畸性,并可引起母体系统毒性。但迄今回顾性资料未发现人皮肤局部用药后引起畸胎。维A酸对皮肤有刺激性。上述实验动物的皮肤反应较人反应显著为重,可随药物浓度和给药次数引起不同程度皮肤刺激性炎症,红肿、糜烂,削弱角质层屏障,使药物吸收增加,引起系统毒性。人皮肤外用虽有刺激性但并没有上述严重反应。可能由于动物和人的皮肤结构差异及对维A酸刺激的敏感性不同所致。所以有关动物维A酸局部给药的安全性资料及对临床用药安全性的预测意义应慎重评估。 4 可引起肝损害,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
对其他角化异常性痤疮皮损局部外用0.1%软膏及对痤疮皮损局部外用0.05%软膏。每晚用温水清洁皮肤后涂药1次,或遵医嘱。 与过氧苯甲酰在同一部位外用有物理性配伍禁忌。与光敏感药共用有增加光敏感的危险性。 1.本品应远离眼部。
2.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
3.用药期间勿用其它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 4.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 5.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
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患者禁用。 虽然尚无证据人皮肤外用维A酸导致畸胎,但育龄妇女用药期间严格避孕。哺乳期间暂停用药,以免婴儿经口摄入本制剂。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1988年中国学者王振义在国际上首先成功应用全反式维甲酸(ATRA)治疗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APL),不仅取得了很高的完全缓解(CR)率,而且不诱发DIC,不引起骨髓抑制,开辟了一条有别于联合化疗诱导治疗APL的新途径。由于费用低廉,使用方便等优点,ATRA是公认的诱导治疗APL的首选药物。 苔癣、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病、鳞状细胞癌及黑色素瘤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