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Ribavirin),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8H12N4O5,主要用作抗病毒药。
类别
抗病毒药。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制剂
1、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2、利巴韦林片。
3、利巴韦林分散片。
4、利巴韦林含片。
5、利巴韦林注射液。
6、利巴韦林胶囊。
7、利巴韦林颗粒。
8、利巴韦林滴眼液。
9、利巴韦林滴鼻液。
10、利巴韦林葡萄糖注射液。
11、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
12、注射用利巴韦林。[2]
适应症
1、用于治疗拉沙热或流行性出血热(具肾脏综合征或肺炎表现者)(静脉滴注或口服)。
2、用于慢性丙型肝炎的治疗(与重组干扰素α2b或peg干扰素α合用)。
3、防治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滴鼻)。
药理作用
药效学
体外具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其机制不全清楚。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药,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多聚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三磷酸鸟苷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体作用。
药动学
口服吸收快,tmax为1.5小时。生物利用度为45%~65%,少量可经气溶吸入。单次口服600mg后cmax为1~2mg/L。儿童每日以面单吸药2.5小时共3天,cm为0. 2mg/L;每日吸药20小时共5天,cmax为1. 7mg/L。本品与血浆蛋白几乎不结合。呼吸道分泌物中药物浓度大多高于血药浓度。药物能进人红细胞内,且蓄积量大。长期用药后脑脊液内药物浓度可达同期血药浓度的67%。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也能通过乳汁分泌。在肝内代谢。口服和静脉给药时t1/2为0.5~2小时,吸入给药时为9.5小时。本品主要经肾排泄,72~80小时尿药排泄量为给药量的30%~55%。72小时粪便内药物排泄量约15%。药物在红细胞内可蓄积数周。终止治疗后4周,血浆中仍有药物存在。
不良反应
本品吸入用药可导致肺功能退化、细菌性肺炎、气胸和心血管反应(血压下降以及心脏停搏)等,罕见贫血和网织红细胞过多的报道。也有结膜炎、皮疹发生。静脉或口服给药后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溶血性贫血、血红蛋白减低及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可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等,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以及食欲减退,恶心等。静脉推注可引起寒战。吸入用药时医护人员可发生头痛、皮肤瘙痒、皮肤红、眼周水肿。与干扰素α2b或peg干扰素α合用可引起严重抑郁、自杀意念、溶血性贫血(约10%)、骨髓抑制、自身免疫和感染疾患、肺功能紊乱(呼吸困难、肺浸润、局限性肺炎、肺炎等)、胰腺炎、糖尿病等不良反应。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其男性伴侣禁用。
3、血红蛋白病患者禁用。
4、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禁忌利巴韦林与干扰素α2b合用、。
5、慎用于婴儿。
注意事项
1、妊娠试验阴性者才可开处方用本品。患者在用药期间及药物停用后6个月之内必须实施可靠避孕。
2、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停止授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3、由于药物可能沉淀在呼吸器上,妨碍安全、有效地通气,因此施行辅助呼吸的婴儿不应采用本品气雾剂。
4、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毒性反应的风险增大,用药期间应监测肾功能并相应调整剂量,不应使用于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老年患者不推荐应用。
5、用药期间和用药后的随访期,儿科用药患者(主要是青春期患者)的自杀意念或企图高于成年人。
6、本品引起的贫血可继而导致心肌梗死,用药前应评估患者的心脏疾病的可能性,有不稳定心脏病史的患者应避免使用。用药期间如出现心脏病恶化应停药。有严重贫血者不宜用。
7、与干扰素α2b或peg干扰素α合用患者,如出现胰腺炎的体征或症状应暂停用药,如确认为胰腺炎应停药;如有肺浸润或肺功能损害依据,应密切监测或停药。
8、口服或静脉给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量下降。用药前及每周用药两周2周或4周应检查血红蛋白或血细胞比容。
9、本品气雾剂不应与其他气雾剂同时给药。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齐多夫定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给药说明
1、本品气雾剂应采用指定的气雾发生器,颗粒为1.2~1.6μm。婴儿可通过氧气罩或氧气面罩给药,流量为12.5L/min,给药浓度为20mg/mL, 12小时内气雾吸入浓度约190μg/L空气。目前国内无该种气雾发生器。
2、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天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用法用量
1、口服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成人。每日600mg。儿童,一日按体重10mg/kg, 分4次口服。疗程7~14天。6岁以下儿童口服剂量未定。
2、静脉滴注:①成人,一日500~1000mg,疗程3~7天。②儿童,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静脉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天。治疗拉沙热、流行性出血热等严重病例时,成人首剂静脉滴注2g,继以每8小0.5~1g,共10天。
3、气雾吸入:此用法必须严格按照给药说明中所述气雾发生器和给药方法进行。①儿童,给药浓度为20mg/mL,一日吸12~18小时,疗程3~7天。对于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和其他病毒感染,也可持续吸药3~6天,或一日3次,一次4小时,疗程3天。②成人,一日吸入1g。
4、滴鼻 一次1~2滴,每次1~2小时1次。
安全术语
S22:Do not breathe dust.
不要吸入粉尘。
S26:In case of contact with eyes, rinse immediately with plenty of water and seek medical advice.
眼睛接触后,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征求医生意见。
S37/39:Wear suitable gloves and eye/face protection.
穿戴适当的手套和眼睛/面保护。
S45:In case of accident or if you feel unwell, seek medical advice immediately (show the lable where possible).
发生事故时或感觉不适时,立即求医(可能时出示标签)。
S53:Avoid exposure - obtain special instructions before use.
避免接触,使用前获得特别指示说明。
风险术语
R61::May cause harm to the unborn child.
可能对未出生婴儿造成危害。